一旦所有的事情都變成了線上的,“你該如何讓人們看到你的內容?”就等同於“你該如何讓人們看到你的產品?”產品和新聞業類似,人們會有意識地去除一些東西,長尾中的一些細小的內容也會通過搜索展現出來。但是,仍然有很多產品和內容需要進行聚合。一則故事可能寫得很好,但是現在人們已經不太喜歡這類的故事了,由於它出現在雜誌上,而這本雜誌就放在行李架上,所以才會有人閱讀它。同樣,人們購買一件特殊的產品可能是因為它放在眼睛所及的範圍內。但是現在人們不會採用這樣的方式購買產品了。如今,有些故事可以從 Facebook 上獲得大量的流量,Facebook 會基於機器學習模型向你推薦你可能喜歡的內容。在這一點上它與產品並不完全等同。
一般來說,電子商務公司都擅長搜索,亞馬遜特尤其如此。很顯然,亞馬遜是電子商務界的 Google 。它善於為你推薦你聽說過的暢銷書,或者是冰箱的淨水器(長尾)。但是它不太擅長“中間”的東西。亞馬遜很擅長銷售書店桌子上的圖書,也很擅長一年賣掉一百萬本一種晦澀難懂的圖書,但它不是很擅長向你展示在書店背後的書架上有什麼,也不擅長銷售“中期列表”(你並不知道它的存在,在你沒有看到它之前你不知道自己想要購買它)。亞馬遜確實會推薦產品,但是我們不清楚它運行得好不好,對於亞馬遜來說有一個有趣的問題是,這種進展不太好的商品銷售模式還能運行多久?
15-20年前,人們根據在網站購物時是否需要首先觸摸產品,將電子商務產品分為“高觸覺產品”和“低觸覺產品”。從一定程度上講,這是正確的,但事實證明,很多東西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麼“高觸覺”,同時,“當天送達”和“免費退貨”服務也會讓“低觸覺產品”更易於購買。現在的狀況是,我們不知道還有什麼產品是無法從網上購買的。事實上,現在的真正障礙不是能不能觸摸到產品,而是是否對它有所了解。實體店不僅要考慮物流,還需要考慮管理、推薦和需求挖掘:實體店決定了你的選擇,它也會向你介紹你不打算買的產品(但是,在網上你無法搜索你沒有想過的產品),如果在實體店你不向消費者展示產品,那麼就沒有人會購買這個產品;有時候你本來想買一本書,結果結賬的時候你卻買了10本書。電子商務該如何實現這種方式呢? 在電子商務方面,現在我們會看到的現像比較極端:大部分流量集中在“暢銷”和“長尾”上。
因此,人們應該進行需求挖掘,通過實體零售店、廣告或線上、線下媒體(時尚雜誌、家裝雜誌或者書評),告訴消費者他們可能對這些東西感興趣。有些線上品牌會創造自己的紙質版雜誌(例如,ASOS 和 Net a Porter),也會創辦實體店銷售產品,有些在線下樹立品牌意識,在線下單。一個有趣的案例是 Walker & Company,它是 a16z 投資的一個公司,它的創始人發現個人打扮配件市場的服務不足,同時她也發現現在可以通過網絡觸達該市場,通過創建新品牌,不需要經歷傳統大型實體商店遇到的困難。
然而,對很多人和產品來說,現在有機會擴大規模,這就是互聯網思維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這個問題還沒有解決。Google 沒有進行需求挖掘。Etsy、Product Hunt 和 Pinterest(後兩者都是 A16z 投資的公司)正從不同的方向尋求解決方案,許多人試圖複製在線精品模式的形式。隨著科技行業對機器學習的重視,企業家或許也能找到全新的、更好的方式回答“我喜歡什麼”。
然而,這種大規模的自動化也會也可能徹底朝另外一個方向發展,無需讓人做任何決定。你在機器上放置了一個 Amazon Dash 按鈕,它可以監測你在使用什麼,方便你進行一鍵採購,這樣你就相當於訂閱了這種產品,一旦你選擇使用某個按鈕,這意味著你無法改變所用的品牌了。或者,你可以對 Siri 、Alexa 或 Google Assistant 說:“嘿,幫我訂購一些洗衣粉”,它也會幫你購買同一品牌的產品。在這兩個案例中,一旦你默認了,你選擇洗衣粉的渠道也被鎖定了。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